台灣接受雙重國籍,申請人無需放棄本國國籍,亦可申領台灣護照。
台灣護照持有人可享超過一百個國家或地區免簽證或落地簽證。
對申請人無學歷及英語水平等要求,創業經驗、個人能力等亦不會影響申請。
申請程序簡單快捷,由正式遞交申請到獲批僅需一到兩星期。
台灣鄰近香港,文化上亦接近,容易適應當地生活。
全面的全民健康、勞工及退休養老保險。
凡連續停留4個月以上即享有全民健康保險的保障。
必須持有香港 / 澳門特區護照
主申請人須年滿18歲
開設公司並投資新台幣600萬
在台保證人 (提供一位台籍人士作法律擔保)
無犯罪紀錄(20歲以上要提供
通過體檢(6歲以下不用提供)
配偶
20歲以下未婚子女
獲得居留後,需滿足下列兩項的其中一項:
1. 連續居留滿 1 年,1 年內只可出境 30 日﹔或
2. 連續居留滿 2 年,且每年在台灣地區居住 270 日以上。
註:
1. 如定居期間需離開台灣,需申請出入境許可證件
2. 需注意未滿36歲的男子定居並住滿一年後,需服兵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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