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利制度
1、醫保
臺灣執行全民醫保,只要每人每月交60台幣,看病住院幾乎全部報銷,吃藥打針都不花錢。但挂號費100元和在醫院住宿自費。
對此,有個故事說:臺灣搞全民醫保,繳過保費之後,無論大病小病還是沒病,只要是在醫院裏花錢一律報銷。于是很多退休的老人沒事就在醫院裏做檢查。有老張、老王和老李三個老頭,是好朋友,退休後也成天呆在醫院,同時聊天聯絡感情。一天,老張和老王到了醫院,發現老李沒來,左等也不來,右等也不來,就往老李家打電話,老李的老伴接了電話,告訴他們說:“老李啊,他今天身體不太舒服,所以在家休息,就不去醫院了”。
2、社保
臺灣不同群體的老年保障待遇有較大差別,工作15年以上、年滿55歲者,或工作25年以上者退休時,一次性發給退休金。按其工作年限,每滿1年給與兩個基數(基數是指退休時一個月平均工資)。但工作超過15年者,每滿1年給與1個基數,最高以45個基數爲限。 (年滿60歲與因身體因素不能勝任工作者),在上述基礎上增加20%。
自動辭職,或未在同一單位工作15年以上且年滿55歲以上,或未在同一事業單位工作25年以上者,得不到退休金。
臺灣對中低收入戶老人的生活津貼與其他老人津貼同樣格外優待,對65歲以上老人家庭每人每月收人未超過最低生活費1.5倍者,每月發給6000元;最低生活費在1.5倍至2.5倍以內者,每月發給3000元。屬中低收入老人,未接受收容安置,或未獲得居住服務補助,經醫院證明有疾病需要人照顧者,每月可補助5000元。
對在軍中服務超過10年即爲榮民。安養金與醫療保障90年代中期每月爲7884元,生活津貼爲1.2萬元。 提供回大陸的老兵養老經費,包括零用金、主副食代金、服裝費、三節加菜金與春節慰金等。首次支付標準爲赴大陸前一次性支付到該年底的就養金,以後每年7月底前一次性寄發。
另外,各階層保障不同,差別較大。公務人員年滿60歲或任職超過20年者,可自願辦理退休。公務員、教師與軍人有相對較好的老年保障,而勞工階層保障水平較低,而且部分勞工沒有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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